沧州大力度整治交通秩序 行人翻越护栏罚款20元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5-12 08:54:25  责任编辑:丁璨

    河北新闻网沧州电(燕赵都市报通讯员夏延民 记者代晴)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上路骑自行车、三轮车罚款50元,未满16周岁驾驶、驾驭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蓄力车罚款50元,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罚款30元,行人翻越护栏罚款20元,行人闯红灯罚款5元……沧州交警精细化交通管理,大力度整治交通秩序,在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进行整治的同时,针对非机动车、行人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

    5月7日上午10时,在沧州市区主要路口,沧州交警组织交通志愿者发放《行人、非机动车交通安全宣传页》,许多市民看到未满12岁的孩子骑自行上路要被罚款后十分惊讶,交警当即为行人讲解这条法律的出处。一位老大爷领着孙子来到咨询台前,当听到翻越护栏要罚款后,连说这样做很有必要,“机动车道上的车太快,行人翻护栏太危险。”

    上午10时41分,市民李女士骑着一辆自行车,后面还跟着一个骑小自行车的八九岁的孩子,两人从新华路左转到清池大道,此时路口的信号灯还亮着红灯,路口的语音告警提示也一直在播放,可李女士与孩子还是骑车直接闯红灯前行,结果被执勤交警拦了下来。“我没有注意红绿灯,就想带着孩子学习一下骑自行车。”看到交警拦截自己,李女士脸色通红地为自己辩解。

    交警认为,李女士的违法行为非常典型,不但把自己和孩子至于危险当中,也给孩子起到了一个恶劣的示范作用。最终交警对李女士骑自行车闯红灯处以罚款10元以及对孩子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路合并罚款60元的处罚。在随后短短30分钟时间里,在同一路口,又有10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主受到处罚。

    据沧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越线停车、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闯红灯、逆向行驶,行人翻越护栏、不按信号指示通行等都是最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城市道路畅通带来极大的影响。而且对于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电动自行车车上路,交警部门将对其监护人进行罚款教育。对行人、非机动交通违法,主要是教育为主,罚款为辅,性质特别恶劣的要上限处罚,交警也呼吁文明交通从孩子抓起,文明交通更需要大人以身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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