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郑相来)5月3日,宁晋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12小时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案,办案民警连夜赶赴北京市朝阳区将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靳某某抓获归案。目前,犯罪嫌疑人靳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4年5月3日12时许,宁晋县公安局接到马某某报警称:“郎紫某”死在宁晋县城教师新村10号楼的租住房内。经核实死者名叫梁某某(女,现年36岁,宁晋县河渠镇人)。接到报警后,宁晋县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工作机制,刑侦、技术人员组成专案组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经现场勘查,受害人三个房间均有大面积翻动,制造抢劫强奸杀人迹象,经对死者检查,呈阴性。死者脖子有勒痕的痕迹,排除了抢劫强奸杀人。民警经对受害人梁某某的家属进行了解情况得知,死者曾有两次失败婚姻,并与多人谈过恋爱,通过筛选,民警最后确定靳某某(男,36岁,宁晋县河渠镇白侯村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但靳某某已外逃北京。宁晋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中队长张运涛带领民警连夜赶赴北京市朝阳区将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靳某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得知:犯罪嫌疑人靳某某和受害人梁某某离婚后,多次找到梁某某想和其复婚,遭到受害人拒绝后,犯罪嫌疑人靳某某恼羞成怒,于2014年5月2日下午,窜至受害人梁某某租住处,一直等到下午18时受害人梁某某回家后,将受害人梁某某勒死,后潜逃至北京朝阳区。犯罪嫌疑人靳某某对涉嫌杀害梁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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