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提醒:网购仿真枪等危险物品属违法行为
河北新闻网邢台电(燕赵都市报记者张会武、通讯员安云亮、付明远)因酷爱枪械,邢台一男子花300元网购“小狗”(仿真手枪网名)、10小瓶“推力气”(起助推作用的气体)、两袋“BB弹”(仿真枪子弹)被抓。目前,该男子因涉嫌网购危险物品被当地警方治安处理。
5月14日9时许,邢台桥西公安分局达活泉派出所值班民警接上级协查通报,辖区一男子侯某涉嫌网购一把仿真手枪。接到上级协查通报后,达活泉派出所领导非常重视,随即组派民警将侯某在其家中控制,并查获1把仿真手枪、10小瓶“推力气”、2袋“BB弹”。经询问,男子侯某对在网上购买仿真枪,涉嫌违法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侯某家住邢台桥西,今年37岁,平时酷爱枪械,2014年2月份的一天,侯某上网时用百度搜出一个网名“爱狗帮”网上叫卖“BB弹”的QQ号。由于侯某平时酷爱枪械,并随即加对方为好友,同对方取得了联系。对方一男子QQ留言:“我们不但出售‘BB弹’,还有便宜的‘小狗’(仿真枪)要卖。”“多少钱1把?”侯某问。“1000元1把”,对方回答。侯某说,他从网上看了对方发来的“小狗”图片,觉得样式还不错,就是价位高了一点,网上一直没表示购买的意思。
不久,对方问侯某“家住什么地方?”侯某如实回答后,对方发给他一个邯郸的手机号码,称具体价位可以当面协商。”两天后的下午15时许,侯某乘客车来到邯郸。在火车站的一拐角处,侯某经讨价还价花300元从对方手里买下1把仿真手枪,对方还回赠他10小瓶“推力气”和两袋“BB弹”。为感激对方,侯某还给对方150元做“信息费”。之后,侯某就将买来的仿真枪和“回赠品”带回了家。
“当时只想着‘小狗’好玩,没想到网购这东西还违法,现在后悔极了!”接受民警询问时,侯某后悔地说。
目前,男子因涉嫌网购危险物品被警方治安处理,借此机会民警提醒网民,网购仿真枪等危险物品属违法行为。仿真枪虽不具备枪支性能,但外形与枪支极为相似,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重大社会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制造、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购买、持有仿真枪,视数量、危害性能和产生的后果,一律予以收缴,或追究其治安和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孙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