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
新华社:是否立法应取最大公约数
新华社发
无论如何,一波三折乃至针锋相对的争议,体现了城市管理者解决公共问题的理性态度,以及对法律权威性的尊重。对于“地铁禁食”是否入法,无论百姓、专家均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地铁是公共空间,不应该在车厢里吃东西,这不仅会引起他人的不便、不快,更重要的是也许会引发纠纷和不安全。但也有人认为,虽然“地铁进食”受到很多人的排斥,但用法律来明确禁止不太合适,毕竟,在地铁上吃东西,并不存在多大的社会危害性,不至于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更多应该依靠道德来调节。
在各地的实践中,对于这一社会问题的解决也呈现了丰富的多样性。有的地方入法,对违法行为严厉惩罚;有的则进入乘坐守则,温和地引导乘客。
无论如何,在这一公共事务中,整个社会表现了最大的公开和包容。一方面,多地的入法过程都极为公开、严谨,体现了最大的民意。法制部门除了事前充分调研,事中公开征求意见,很多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也绝非走过场,而是体现了针锋相对甚至有些激烈的截然不同的意见。另一方面,各地在具体实践中,也体现了十分明显的差异性。
对于关涉自身利益的社会问题,人们的看法和诉求往往千差万别,政府部门的解决之道应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前提下,理性判断、充分平衡,如是,才有可能使问题获取最合理的改善,取得民意的最大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