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新增五项内容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5-28 18:03:48 责任编辑:孙明霞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次江华 记者苑旭森)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保障更多的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无偿法律帮助,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调整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扩大民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决定调整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民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并将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施行。

    调整后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现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放宽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扩大后的民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除按《法律援助条例》和《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执行外,新增五项内容,分别是:因食用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的;因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请求给予工伤待遇的;因对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与公民基本生活密切相关且法律援助机构认为确需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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