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史建明(左)就全省检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进行新闻发布。
河北新闻网5月29日讯(记者苑旭森)6月底前,全省各设区市检察院全部开通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试点后在今年年底全面推行……今天上午,在河北省委外宣局检务公开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史建明就全省检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新闻发布。
根据河北省委司法公开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省委政法委《关于我省司法公开工作的推进意见》,5月中旬,河北省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目录》,主要包括法定权力公开,部门职能公开,工作流程公开,直接立案侦查案件范围公开,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权利和义务公开,个案公开,重大事项公开,规范性文件公开等10个方面58条内容。同时,明确了推进检务公开的措施、步骤和时间表。5月底前,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河北省检察机关权力运行手册》,社会公众随时可以查询。6月中旬前,制定省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工作责任。6月底前,实现社会公众通过门户网站查询检察部门职能、工作流程信息、直接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等一般性检务公开信息。
另外,在检务公开形式上,史建明表示,省检察院将坚持传统载体与新兴载体相结合,进一步拓展检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着力建设多元化的检务公开平台。6月底前,全省各设区市检察院全部开通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试点后在今年年底全面推行。各级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丰富网站栏目和内容,及时发布检察工作重要信息,建立案件信息互联网统一查询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