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5月30日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段丽茜)今天,石家庄市环保局公布了今年前4个月重点环境案件查处情况。1-4月份,根据群众举报,石家庄市环保部门对37个“十五小”、“新六小”及“小非违”企业污染环境案件,依法进行了查处,并责成相关县(市)、区政府依法进行关停、取缔。
为严防反弹,强化属地管理、网格化监管,该市环保局将37个重点案件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晋州市:
槐树镇槐树村天星石膏板厂,生产时产生难闻异味,并伴有粉尘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槐树镇凡庄村中汇金属有限公司、十里铺龚建中镀锌厂,违法生产,污染环境。
晋州市周边数家化工厂及小樵镇多家漂染厂污染。
小樵镇和大樵镇2家无名化工厂夜间生产,废水不处理直接排放造成水污染,废气无组织排放。
樊庄村镇及其周边的镀锌厂,生产废水不经处理直排村边。
东里庄乡多家企业无污染处理设施,废水直排。
东北村镇镀锌企业随处倾倒废水。
桃源镇镀锌厂等多家企业昼夜生产,废水不经处理,直排厂外。
赵位乡、桃园镇等多家饲料加工作坊,异味污染。
新乐市:
杜固镇加工废旧鞋底、塑料的企业,焚烧塑料污染严重。
木头乡北刘家村塑料颗粒厂废气污染。
马头铺乡南齐同村北的废旧塑料颗粒加工厂,废气污染严重,废水直排水坑。
邯邰镇小炼铝作坊,通过粉碎、燃烧回收铝料,污染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