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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单独两孩手续怎么办 十六问答详细释疑
来源:燕赵都市网  2014-06-01 08:23:19  责任编辑:孙婷

    “单独家庭生二孩,手续怎么办理?”,“单独二孩准生证多久能办下来,会遭遇办证难吗”“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父母,再生育第二个子女,奖励政策如何执行?”“符合生育条件,但未办理生育证,罚款吗?”……

    伴随单独两孩新政而来的种种疑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徐春芳和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武保为您一并梳理,详细解答。

    一问:

    可以享受我省单独两孩政策的,具体有哪些人?

    答: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户籍或者一方户籍在本省;

    2、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是指夫妻只生育(含收养)一个子女或生育(含收养)过一个以上子女但现只存活一个子女。

    3、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依法收养的独生子女视为独生子女(依法收养以县级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协议、收养公证为依据,对199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前形成收养事实的以单位或居委会出具证明为依据);非法生育或收养的独生子女,依法征费并已发给《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的,也视为独生子女。

    二问:

    如何按户籍进行再生育审批?

    答:户籍不在同一省(区、市)的单独夫妇可在已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一方户籍地申请再生育;户籍同在我省的单独夫妇,按《河北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执行”。

    按照《河北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户口的,双方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对申请人的婚育情况审查、公示后,由女方所在单位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审查;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由男方所在村委会报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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