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记者崔虹)昨天,记者从石家庄市环保局了解到,今年1月至4月份,根据群众举报,全市环保部门对37个“十五小”、“新六小”及“小非违”企业污染环境案件依法进行了查处,并责成相关县(市)、区政府依法进行关停、取缔。
为严防反弹、强化属地管理、网格化监管,市环保局特将这37个重点案件(见下表)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县(市)、区 责任乡镇 存在环境问题 处理情况
1 晋州市 槐树镇 已依法取缔
2 晋州市 槐树镇 已依法取缔
3 晋州市 小樵镇 晋州周边数家化工厂及小樵镇多家漂染厂污染。 已依法取缔
4 晋州市 小樵镇、大樵镇 已依法取缔
5 晋州市 樊庄村镇 樊庄村镇及周边镀锌厂企业,生产废水不经处理直排村边。 已依法取缔
6 晋州市 东里庄乡 东里庄乡多家企业污染,企业无污染处理治理设施,废水直排。 已依法取缔
7 晋州市 东北村镇 东北村镇镀锌企业随处倾倒废水,污染环境。 已依法取缔
8 晋州市 桃源镇 桃源镇镀锌厂等多家企业污染,企业昼夜生产,废水不经处理,直排厂外。已依法取缔
9 晋州市 赵位乡、桃园镇 赵位乡、桃园镇等多家饲料加工作坊,异味污染。 已依法取缔
10 新乐市 杜固镇 已依法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