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献县7岁女童遭继父虐待死亡 一审嫌犯被判死刑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6-06 11:01:53 责任编辑:赵耀光

    河北新闻网沧州电(燕赵都市报记者代晴)献县7岁女童小雪(化名)随母亲改嫁天津,不到一年时间内多次遭继父韩某虐待,2013年9月22日至26日,遭继父持续殴打,最终因肠破裂抢救无效死亡。2014年4月2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韩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2年10月15日,献县7岁女童小雪随母亲李平(化名)改嫁到天津。李平每天出摊卖早点,小雪多数时间随继父韩某生活。2013年9月21日,李平回献县老家参加一位长辈的葬礼,26日凌晨1时多,李平接到韩某电话,称小雪肚子疼得厉害被送进天津儿童医院。26日一大早,李平赶到医院时,看到的却是女儿冰冷的尸体,并且“浑身青得没有一块好地方”。当日上午,李平的前夫得到女儿的死讯后,立即报了警。李平在配合警方做笔录时,从民警口中得知,女儿是被韩某多次殴打致死的,并且女儿从前受的伤也都是韩某打的。

    2013年9月30日,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批准,被告人韩某被执行逮捕,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3年11月5日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韩某经常趁妻子不在家时虐待小雪,2013年七八月份,韩某多次趁小雪熟睡之际用打火机烧其脚部,后又借机将其右臂拧断。2013年9月22日至9月26日,被告人韩某趁妻子外出之际,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多次殴打小雪,导致小雪身体多处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小雪系被他人用钝性物体打击(如拳打脚踢)腹部,造成肠挫伤、肠破裂等致弥漫性腹膜炎死亡。

    2013年12月19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韩某提起公诉。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韩某将年仅7岁的继女殴打致死,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行为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今年4月2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韩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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