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郑相来) 近日,宁晋县公安局刑警五中队破获系列结伙盗窃柴油案,涉案价值10万余元,破案12起。6月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4岁,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被宁晋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3年12月20日15时许,宁晋县公安局接到北河庄镇东陈四村李某某报警:2013年12月20日13时左右自己经营的加油站加油时发现柴油机抽不上油,后发现柴油罐一吨左右柴油被盗,涉案价值8160元左右。刑警大队长李志军、教导员李彦强带领刑警五中队长吕青民和技术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经侦查,发现安徽省太和县李庆某、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4年4月13日,刑警大队教导员李彦强带领刑警五中队长吕青民等人到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连续蹲坑七昼夜。4月21日在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桑营镇三店集亚杰修配厂门前将犯罪嫌疑人李庆某(男,汉族,35岁,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抓获归案。经讯问:自2013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庆某伙同王某等人驾驶三菱欧蓝德越野车,使用冀E2V658、冀EFA913、冀E2X161、冀EMN259、冀D8098F等车牌号,多次在邢台市、宁晋县及周边县市大肆盗窃货车、加油站柴油。先后作案12起,涉案价值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上网追逃。
2014年6月2日,当得知犯罪嫌疑人王某可能在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出现时,宁晋县公安局立即派刑警五中队中队长吕青民和民警赵春赶到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连续蹲坑三昼夜,于6月4日17时50分在安徽省太和县即发瑞泰服装有限公司车间排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4岁,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并抓获归案。王某供述了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伙同犯罪嫌疑人李庆某(已抓获)在邢台多个县盗窃大货车柴油和小加油站的柴油,非法获利1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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