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一网友参加公务员考试自认应递补 回应并无明确规定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6-17 23:41:50 责任编辑:王春锐

    河北新闻网6月17日讯(记者张娜)近日,有网友反映在邯郸公务员考试中,前一名不符合录取资格,而自己却没有被递补,她质疑邯郸市委组织部审查不严,同时不实行递补的做法使自己无辜受害。今日,河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北省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告对递补的问题没做明确规定,一般做法是笔试、面试前能递补尽量递补,而之后的环节则各市根据实际情况掌握。

    网友自认应递补,质疑邯郸市委组织部不作为

    这位网友称,在2014年邯郸公务员考试中,她报考了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职位,招录4人。她发现综合成绩第四名的考生作为试用期公务员隐瞒身份,以虚假信息报考,不符合条件,并在成绩公示当天上交了举报材料。

    邯郸市委组织部随后取消了被举报者的本次报考资格。这位网友认为:“既然第四名的报考资格都没有了,成绩自然应当无效,按照成绩排名我就应该是第四名。”然而随后的体检却没人通知她参加,也就是说,她失去了被递补成为招录人员的机会。

    未能递补,让这位网友非常气愤,她多次到邯郸市委组织部反映此情况,但对方一直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也拿不出明文规定回应。同时,她咨询了河北其他一些城市的组织部,均表示她的情况会按照正常程序进入体检环节。

    “邯郸市委组织部不递补的做法就是不作为,会给公务员招录工作和用人单位造成巨大的行政资源浪费。”这名网友称:“违规报考的后果应当由违规者和审查不严者承担,而不是由无辜的我来承担。”

    回应:公务员考试面试环节之后,邯郸不安排递补

    邯郸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一位宋姓工作人员表示,在2014年河北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告中,对递补没有明确规定。“邯郸有一个自己掌握的原则,在面试环节之前有递补的机会,而在面试环节之后,就不再递补了。邯郸中院的本次招录就是在体检前取消的第四名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所以不再递补。”这名工作人员强调:“邯郸从2010年度一直是这么执行的,这些年来都是一把尺子量到底。”

    对于这名网友提到在成绩公示当天就上报了举报材料,为何体检前才取消其资格,宋姓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是5月28日公布的总成绩并接到的举报材料,30日下午5点对第四名考生做出了取消报考资格的决定,并及时通知了举报人和被举报人。”这名工作人员解释说,有时间间隔很正常,正是因为对此事非常重视,他们做了详细的调查,与第四名考生的单位进行了沟通,并向上级做了汇报,然后才做出了取消录取资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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