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解老难题需新思路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6-27 22:20:12 责任编辑:张昭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 段丽茜 赵红梅

    麦收已结束,今夏的秸秆禁烧也接近尾声。

    小麦收获之前,河北省各地、各部门就广泛动员、明确责任,要求“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防止造成大气环境污染。收获期间,相关部门更是强化“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严防死守,通过堵疏结合等方式,大力度推进秸秆禁烧。然而,根据我国环境卫星遥感监测,以及省地理信息局的动态监测显示,河北省仍有一些地方出现焚烧秸秆现象,部分地区焚烧的面积还比较大。

    秸秆禁烧,为什么年年禁烧年年烧?这其中的难点是什么?这个“老大难”问题又该如何破解?25至26日,记者到我省部分县市进行了采访。

    禁烧力度如何?地块责任到人,干部严防死守,小麦收割机配备秸秆粉碎机

    6月25日中午,刚刚下过一场雨,邢台市平乡县的田野里有些泥泞,玉米苗在雨水的滋润下更显嫩绿。放眼望去,玉米地里黄黄的麦茬,显示着该县在秸秆禁烧上作出的努力。

    从5月30日该县召开秸秆禁烧动员大会,到现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县各部门、各乡镇都行动起来,加强秸秆禁烧,加大行政问责和处罚力度。

    “我们首先明确,各乡镇政府是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各乡镇长是本级秸秆禁烧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领导干部分工包片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村委会,落实到地块、人头,明确责任,哪个地块出现焚烧现象,就追究相关责任人。”平乡县环保局负责人贺凤杰说,“县政府组成了3个督导巡查小组,24小时不间断巡逻在田间地头,发现火点,第一时间通知乡镇,乡镇有关人员要在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进行扑救。”

    严格查处问责,平乡县提出,只要出现1处焚烧现象,环保部门就对相关乡镇罚款2万元,属地政府对包村干部问责。同一乡镇发生2处及以上焚烧现象,要追究乡镇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直至撤职。

    在隆尧县,记者发现,宁鸡线公路两侧悬挂着“严禁烧秸秆,净化生态环境”的宣传条幅。在该县佃户营村,“焚烧秸秆罚款10000元”的红色条幅悬挂在村内道路的正上方。严防秸秆焚烧,该县提出每个乡镇必须配备一辆宣传车,各乡镇及所辖行政村必须各组织一个不少于20人的巡逻队,24小时巡逻。各乡镇还要配备一辆消防车,24小时定点待命,确保第一时间控制突然出现的火情。

    在禁烧的同时,各地还要求,小麦收割机必须配备秸秆粉碎机,否则不能下地。“在收获的同时,也把秸秆粉碎还田。”采访中,多地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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