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发言摘登
□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委书记 傅海旺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地方党委的工作能力和担当意识是重大考验。一方面,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是根本。选人用人之风正,党风就正,政风就正,社会风气也会跟着正。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关键在县委,县委的关键在县委书记。要解决好“一次考察定干部”问题。县委书记要带头,组织、纪检部门都要“沉下去”,在基层、一线的实际工作中发现干部,从整体上、动态上来看干部、选干部、用干部。要强化干部任前廉政教育,注重干部用后的监管,把“选好”和“纠错”统一起来。另一方面,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是保障。目前我们正在探讨把城市管理的模式借鉴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来。一是网格化管理,构建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发挥监督责任,县、乡镇、县直各部门有机联动的网络化格局。二是图表式分责,建立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晰的明细表和坐标系。三是链式传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上下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四是反向追责,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纪工委)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