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者有前科或从重处理
据悉,涉事男子王某38岁,未婚,多年独居。原籍黑龙江省北安市,暂住在新开河附近一仓库,平时干一些安装电器的零活。
王某交代,当日他干活时来到新开河附近,发现有很多小朋友在玩,喝了点酒的他以会变魔术的理由,将8岁的女童骗到河边实施猥亵。临走前,还威胁女童不许告诉任何人。
秦皇岛警方表示,王某有过犯罪前科,1996年曾在原籍因强奸幼女罪被判20年有期徒刑,因获减刑,2011年被释放。
目前,男子因涉嫌猥亵幼女罪被刑拘。受害女童经过心理疏导现并无大碍。
据警方介绍,依据我国刑法,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累犯从重处理。
■文/记者耿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