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村卫生室投入使用不足一半,省民革建议——
加快村卫生室建设和入住进度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薛惠娟)“全省村卫生室规划建设率达到85%,建成率56%,竣工率53%,而实际投入使用的还不到一半。”省民革建议,加快村卫生室建设步伐,规范村卫生室管理,努力筹措建设资金,加快村卫生室建设、入住进度。
2011年至2013年我省共筹集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7.87亿元,各市、县积极推进村卫生室建设。全省48641个行政村规划建设村卫生室41025个,已建成22869个,竣工验收21844个。同时补助11484个村卫生室设备购置资金3.21亿元,聘用村医3.58万人。
“村卫生室硬件建设方面还有差距,不仅产权界定不清,而且规划布局不尽合理。”省民革在调研中发现,村卫生室建设由省市县乡村不同主体共同投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如何划分没有明确规定。另外,全省村卫生室规划建设率达到85%,有的选址较偏,不具备通水通电条件;有的没有村医,无法入住使用;有的距离乡镇卫生院过近,就医人数很少。同时,投入使用率较低。
省民革也提出,村医队伍素质较弱,管理不够规范。全省实有村医近12万人,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只有2.3万人,实际聘用的多数村医只具备乡村医生资格证。40%的村医在60岁以上,知识技能老化,电脑操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欠缺。目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主要还是由乡镇卫生院承担,村医只是协助做一些基础性工作。
“各地应积极筹措建设配套资金,科学调整建设规划,对尚未建成的要抓紧建设,尚未入驻的要限期抓紧验收入驻,切实提高村卫生室的使用效率。”省民革建议,合理配置村卫生室资源,对人口少、村距较近的行政村,提倡村卫生室共建;对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不应再建村卫生室,已经建成的,纳入当地乡镇卫生院直接管理、统筹利用。明确界定村卫生室的资产性质,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对已建成的明确集体产权性质,实行村卫生室经营权公开招标,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未建成的由各地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形式,村级诊所已具有一定规模的可以采取资助个体村医的形式不再新建,确需新建的按政策规定界定为集体产权,切不可全部由国家大包大揽。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细化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责任分工,将村卫生室能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事项尽量下划村卫生室管理,健全村民就医登记、处方开具、网采药品管理、新农合报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办法,切实做到制度健全、流程科学、执行有力。统筹协调,按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向村医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搞好村卫生室后续运转和维护保障工作,省级对村卫生室设备购置和促进提高村医诊疗水平工作给予重点支持。
省民革呼吁,抓好村医队伍建设,改革完善村医绩效考核补助机制。建立村医竞争聘用机制,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乡村医生医疗技术水平、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实行规范的竞聘上岗制度,鼓励其他村医灵活行医。引入市场机制,逐步改变目前以各村常住人口数量为主要指标分配资金的做法,改按村医实际提供医疗服务的工作数量、质量和医德医风作为考核补助的标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分配,可探索将财政补助指标存入“医疗服务一卡通”发给居民个人,由居民自主选择村医,刷卡支付对村医的补助。对一般诊疗费和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的分配,可探索采取村民投票等方式来评价村医工作,确定补贴标准,适当拉开村医收入差距,以体现多劳多得、鼓励优质服务的正确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