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7月24日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周远)今天,河北省检察院公布我省检察机关去年以来查办的部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例。其中,监督移送、立案案件包括刘建明、张元元涉嫌污染环境案,赵鲁庭涉嫌非法采矿案等8起案件,石家庄装元冷拉钢材公司涉嫌环境污染案,娄海涛、张建超涉嫌污染环境案,白红伟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等12起案件,郭小锁、孟占英涉嫌污染环境案,许大虎涉嫌污染环境案;职务犯罪案件包括赵某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李艳红等4人玩忽职守案,郭胜平玩忽职守案,王久彦等18人玩忽职守案,张双敬等4人玩忽职守案。
公安局未立刑事案,检察院监督立案
刘建明、张元元涉嫌污染环境案。今年2月开始,涉案人刘建明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在白沟镇富尊工业园区经营电镀厂,张元元在该厂负责技术和管理工作,直接排放含有毒害性危险物质的废水,每天产生废水1吨左右。事发后,白沟·白洋淀温泉城公安分局仅对刘建明、张元元处以行政拘留。该局认为此案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高碑店市检察院通过对相关证据的分析,认为刘建明、张元元的行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遂于今年5月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目前,刘建明、张元元已被批准逮捕。
环保局未移交刑事案件,检察院督促移交
许大虎涉嫌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许大虎未经批准,私自收购废旧的医学医疗废物、医疗输液器共计20余吨,在涞水县擅自对废旧医疗输液器和注射器进行破碎——水冲洗——甩干——打包等非法处置行为,严重污染环境。2014年4月,涞水县检察院在查阅县环保局行政执法案卷过程中发现,许大虎私自收购并粉碎医疗废弃的输液管,根据有关规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涞水县环保局未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便随即建议环保局将许大虎案移交公安机关。2014年5月,环保局将此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很快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