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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就业教育医保等全面跟进

2014-07-31 08:26:24 来源:河北新闻网

    阅读提示

    7月30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公之于众,标志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意见》中的改革举措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户籍制度改革事关亿万国人的福祉,是一项必须优先推进的基础性改革,如何解读这一改革?

    “一”种身份

    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意见》中的最大亮点,莫过于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也将作古,今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意见》同时明确,将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将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两”大目标

    1亿人落户城镇、建立新型户籍制度

    “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暂时没有落户的,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是一个重要的目标。”黄明说。

    根据《意见》,户籍制度改革还有另一个重要目标,即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对于这两大发展目标,《意见》给出了明确的时间点——2020年。

    对于新型户籍制度的内涵,黄明进行了阐释:要通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城乡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基本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的户口迁移登记制度,建成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整合和共享。

    黄明表示,建立居住证制度,是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主要是为了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解决那些已经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公安部在总结各地做法、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目前,由国务院法制办和公安部牵头,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审批。按照中央的要求,《居住证管理办法》今年将要出台。主要是明确居住证的功能定位,规范居住证申领条件、办理程序以及居住证持有人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待《办法》出台后,由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已经探索实施这一制度的,要及时修订、有效衔接。

【责任编辑:李莎】 户籍改革: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就业教育医保等全面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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