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郑相来)7月31日,宁晋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破获一起游泳池现金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冯军某因盗窃现金4100元到宁晋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投案自首,并供述了其盗窃4100元现金的犯罪事实。
7月22日22时左右,宁晋县公安局接到大陆村镇赵平邱中村齐某某报案称:其当晚在赵平邱村游泳池游泳时放在更衣室衣橱里的4000多元现金被盗。接报后,宁晋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和技术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取证,齐某某同村的冯军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多次到冯军某家中抓捕未果。迫于警方的强大压力,7月31日犯罪嫌疑人冯军某主动找到受害人齐某某,将盗窃的4100元现金归还,并与齐某某达成谅解。
宁晋县公安局办案民警经侦查查明:7月22日22时左右,犯罪嫌疑人冯军某在宁晋县大陆村镇赵平邱村游泳池内游泳后,在更衣室内穿衣服时,错用自己38号衣橱的钥匙打开齐某某的40号衣橱,冯军某拿出衣橱内的衣服后,从衣服兜内掉出一个钱包和4100元现金,冯军某看到周围无人,把4100元现金盗走,又把衣物及钱包放回40号衣橱,锁好橱柜。当办案民警依法传唤冯军某时,做贼心虚的冯军某看到事情败露,主动找到受害人齐某某,并将盗窃的4100元现金归还。尔后到宁晋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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