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河北大学教授姜剑云:失诺,记得向孩子说对不起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9-12 09:34:38 责任编辑:王春锐

    河北日报实习生 王 琪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 龚正龙

    俗话说“三岁看老”,看的其实不是一个人未来的成就,而是从小就展现出的道德品质。河北大学教授姜剑云认为,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诚信老师,家长需以身作则、说到做到。

    尊重孩子,做到言而有信。“父母不要以为孩子年龄小、不懂事,就不重视、不在意对孩子的许诺。”姜剑云认为,父母是孩子模仿的对象,孩子们往往会下意识地记住父母的承诺,因为这有利于他们愿望的达成。如果父母对孩子经常失信,不仅孩子会从心里对父母产生隔阂,而且还会导致孩子轻视诺言。

    不胡乱许诺,且把控许诺次数。承诺须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前提。姜剑云指出,承诺太多而又不能兑现,会大大降低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地位。当孩子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时,父母要坚持原则和底线,清楚地告诉孩子,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同时,许诺的次数也应随孩子年龄增长而逐渐减少。“年龄小的孩子,控制能力差,许诺可以多些。当孩子年龄增长,有了较好的自控能力和动手能力时,许诺次数应该慢慢减少。但是只要许诺了,就一定做到。”姜剑云说,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而且会让孩子们懂得诺言的可贵,从父母身上懂得诺不轻许、学会言出必践。

    积极应对诺言不能兑现所产生的结果。“美国一位儿童心理学家说过,父母错了,或违背自己许下的诺言时,如果能向孩子说一声对不起,可以帮助孩子建立自尊,同时能培养孩子尊重人的习惯。”姜剑云说,守诺践诺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当因各种客观原因无法兑现诺言,令孩子失望委屈时,父母不应强迫孩子接受诺言不能兑现的结果,而应主动诚恳地向孩子道歉,把原因跟孩子讲清楚,取得孩子的理解和原谅,并在以后寻找适当的机会兑现自己没有实现的诺言。这种开明的方式不仅有利于孩子建立自尊,更有利于孩子重视许诺,谨慎许诺,正确对待诺言不能实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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