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新规解读

来源:燕赵晚报  2014-09-12 09:05:04  责任编辑:孙婷

    未经业主同意不能收出入证(卡)费

    案例:近段时间,有数位光华路众诚百合园的业主致电本报,称从8月下旬开始,小区物业突然在大门口安装了蓝牙门禁系统,并要求有车的业主缴纳100元办理蓝牙卡,并每年缴纳360元的停车费。

    新规:第十七条规定,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托实行小区出入证(卡)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制作成本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未经多数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托实行小区出入证(卡)管理的,不得收取出入证(卡)费。

    解读:刘明认为,未经业主同意不能收出入证(卡)费,这里的“入住证(卡)费”既包含业主的出入、又包括车辆的出入。值得一提的是,新规中关于不得收取出入证(卡)费,是有其前提条件的,那就是“未经多数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托”,这一点实际上对物业起到了督促作用,要求物业增强为业主服务的意识、增强契约意识,尊重业主在小区内的共同管理权。

    互动

    众多市民吐槽小区收费那些事

    昨日一天,众多市民通过电话、微信、微博等各种方式讲述“小区收费的事”。记者梳理出几大典型事件,并逐一采访相关部门。

    租地下车位,一个月要400元?

    昨日,家住东三环一高档小区的业主张先生来电称,小区地下车库建成后,物业严禁小区地上停车,“买地下车位的可以将车停在地下,因为地下车位没有全部售完,物业也对外出租地下车位,一个车位一个月收取管理费400元。”张先生感觉“价太高”,“出租的地下车位有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另一小区业主来电称,他们小区地下车位出租是560元/月,“物业说,租金500元,60元为服务费。”

    石市物价局答复:按照《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属于业主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车库、车位停车服务费,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对于未出售的地下车库,所有权仍归开发商,对外出租,开发商可以收取车位租赁费,物业公司提供停车服务,可以收取停车服务费,价格标准需要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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