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用煤领域将成污染监控重点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9-21 21:31:53 责任编辑:侯猛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王博)“全省每年民用散煤2000万吨,工业用煤3亿吨,虽然民用散煤量远低于工业用煤,但污染量并不低。”近日,河北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电厂的燃煤脱硫达90%左右,民用散煤二氧化硫排量几乎是电厂燃煤排量的10倍,粉尘的排量几乎是100倍。

    据统计,去年底,河北省拥有4000余家煤炭经营企业,但型煤生产企业不足70家,年产型煤只有50万吨左右,民用煤市场仍是原煤、散煤的天下,型煤份额不足3%。“冬季居民取暖形成的污染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民用煤使用领域将成监控重点。

    然而,经历了一年的尝试,相关部门认识到,与工业减排相比,民用洁净型煤炭的生产和推广更显不易。

    “河北省是率先启动民用洁净型煤推广工作的省份之一,尽管在体系建设和推广应用等方面进行了探索,但还是遇到不少难题,面临不少困难。”省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副局长黄涛坦承。

    有业内人士指出,单就散煤治理一项,面对的困难就显而易见。“小小的散煤销售点,多年来已形成较为固定的销售渠道,有些已成为当地利益链条中的一环。”业内人士分析,“之前,几乎每个设区市都进行过散煤治理,然而成效甚微。”

    业内人士建议,新一轮散煤治理需要集合发改委、环保、公安、质监等多方联合行动。

    令人感到乐观的是,当前,一系列政策指向成为推广洁净型煤的有力保障。比如,国家能源局会同发改委编制的《清洁煤炭发展利用行动计划》于近日报送国务院,其中煤电项目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将更为严格;国家能源局也于近日与京津冀三省市及相关能源企业签订了《散煤清洁化治理协议》,协议提出要坚持散煤减量替代与清洁化替代并举、疏堵结合;环保部于今年6月发布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也严格规定了各项污染物排放限值,对各地洁净型煤的推广形成了倒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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