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再出新政促就业创业:大学生开网店有补助可贷款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10-10 09:44:48 责任编辑:赵耀光

    燕赵都市报记者杨佳薇

    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申报职称免考外语、毕业生开网店可获补助、国企招聘毕业生要公开招聘……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日前,石市下发《关于贯彻落实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昨日,记者获悉,此次下发的 18条与以往的政策相比,体现了不少突破和亮点,而政策力度之大,也在全省都在前列,在促进就业对接,实现公平就业、全力推行大学生创业上进行了一些列改变。

    发布

    18条政策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2014年,我国应届高校毕业生达727万,创历史新高。而作为一个人口大市,石市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长期存在。今年我市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创下历史新高,就业压力将越来越大。”昨日,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政策的出台,就是希望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记者看到,此次出台的政策一共18条,主要是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实施青年创业引领计划、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等方面制定。

    而为了让高校毕业生及时知道这些就业政策,各级各部门还将进一步完善微博、微信、QQ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知晓当前政策措施,特别是要让高校毕业生知晓获取就业政策和岗位信息的渠道,引导其主动寻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解读

    促就业创业政策“亮点”多

    “这次政策将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租金等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和往年相比,此次出台的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内容更细,亮点也比较多,除了鼓励大学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外,对于大学生开网店、国企公开招聘等都做了相应规定。

    到城乡基层就业申报职称免考外语

    按照《通知》,对到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相应职称时,不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可享受基层和艰苦地区的优惠政策。同时,对高校毕业生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对毕业后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户口迁至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凭就业报到证或工作单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合同在工作地办理落户;对毕业后自愿迁回原籍的,可凭毕业证、报到证直接迁回原迁出地。

    而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开展岗前培训的,可按实际培训课程给予全额培训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200元。

    高校毕业生开网店有补助还可贷款

    “今年还专门对高校毕业生开网店提出了政策,是个亮点。”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高校毕业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并可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此外,今后将拓宽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出资方式,简化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高校毕业生创办公司,允许以可评估作价并能依法转让的实物、股权、债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作为企业出资。首期出资可以为零元,且不限制实缴时间。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和企业吸纳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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