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率先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 提前1天发布预警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10-28 22:23:27 责任编辑:孙明霞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张杰、王俊峰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段丽茜)应对重污染天气,各设区市都编制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近一年来,应急响应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日前,邯郸市经过分析评估,完成了对应急预案的修订,成为我省首个自主完成修订应急预案的设区市。

    细化预警分级条件

    将修订前后的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对比,可以看出,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内容操作性更强。

    根据原预案,发布蓝色预警的条件为“未来24小时、48小时、72小时将出现1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气(AQI>200)”。发布黄色预警的条件为“未来24小时、48小时、72小时将出现连续3天及以上重度污染天气(200<AQI≤300)”。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有时重污染天气会在未来一两天内达到严重污染,AQI指数可以达到400多甚至接近500,污染已经很重了,亟需采取更严格的减排措施,但是根据原来预案规定,还达不到预警升级的条件,这种情况不仅邯郸有,其他城市也出现过。”省环保厅重污染天气应急与预警中心应急室主任孟宪栋介绍。

    为避免这一问题,让应急响应措施更加及时有效,邯郸市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将预警级别、条件进行了细化,提出发布蓝色预警的条件为未来连续2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介于200-300或1天300-500之间。黄色预警调整为未来连续3天及以上全市空气质量指数介于200-300或2天300-500,且未达到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的预警。

    明确预警信息发布“提前1天”

    近一年来,各市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但很多设区市是在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当天启动应急预警。

    “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就象在一个密闭的屋子里抽烟,尽管抽烟的人减少,烟气排放减少,但是因为没有扩散,屋子内的烟气浓度还会增加。所以应当在预测到可能出现重污染时,尽早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减缓污染加重的程度,缩短污染持续时间。”孟宪栋解释。

    此次,邯郸市修订的应急预案也体现了这一点。该市提出“预警信息一般提前1天发布”。“立足于现有的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将预警的时间提前1天,既留给工业企业减排、机动车限行等应急响应充分的准备时间,又便于及早采取措施。”邯郸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方案要求,应急响应在预警信息发布后立即启动,以有效缓解重污染程度。

    工业企业应急减排采取三种模式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后,对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是重要措施。而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企业进行应急停产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为此,省环保厅最新提出在工业企业实行三种应急减排方式。对于大气排放重点企业,采用阶梯式应急减排措施,即根据Ⅲ、Ⅱ、Ⅰ级响应级别分别减排15%、30%、50%。轮流停产式应急减排措施,适用于停产后对企业造成的损失较小,启动生产较容易的非重点涉气企业。间歇停产式应急减排措施,适用于不能完全实现停产,需要间断式启动设备保护生产设施,以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

    邯郸市新修订的应急预案贯彻了这一要求。将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等54家企业列为重点企业,在全市发布Ⅲ级、Ⅱ级、Ⅰ级重污染天气预警时,这些企业按照各自的操作方案,采取相应级别的减排措施。同时,对其他企业分别批次轮流停产,如复兴区将邯郸市兴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36家重污染应急响应企业分成了6个批次轮流停产。Ⅲ级响应时,停产一批次6家企业。Ⅱ级响应时,停产两批次12家企业。Ⅰ级响应时,停产三批次18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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