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作品要像蓝天上的阳光和春季里的清风引导人。
孔子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优秀文艺作品应该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象表达和生动阐释,抓住人们的兴趣所在、情感所需,寓教于乐,寓理于情,将思想层面的价值观通过具体生动的人物形象和生活场景体现出来,以思想的穿透力、形象的感染力真正获得认同、形成共鸣,把蕴含其中的核心价值推送到社会各阶层的神经末梢,使人们“可感、可知、可信、可行”,化于内心、践于行动,成为活化在社会各个层面的精神和灵魂。
文艺作品要像蓝天上的阳光和春季里的清风愉悦人。
优秀的文艺作品可以使人“如沐春风、如饮甘醴”。充沛的激情、生动的笔触、优美的旋律、感人的形象,与实实在在的个体生命相连接,关照人的精神渴望,让人在得到陶冶、受到启迪中享受美。这种美不仅是感官美,更是精神美,是精神价值与承载这些精神价值的物质基础和传播形态之间的完美结合。寻找完美结合的最佳契合点就是虚心向人民学习、向生活学习,脚踏坚实的土地,放飞艺术的翅膀,不断进行美的发现和美的创造,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
文艺作品要像蓝天上的阳光和春季里的清风鼓舞人。
鲁迅说,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优秀作品是引领国民精神、高擎希望灯火的手,是伟大的“看不见的手”。诸多红色文艺经典作品鼓舞了亿万人民的激情,成为推动革命和建设的巨大精神力量。在我们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时刻,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紧要关头,我们更需要信心和勇气,需要更多的文艺作品讴歌人民、昭示光明、凝聚力量、鼓舞人心,用光明驱散黑暗,用美善战胜丑恶,让人们看到美好、看到希望、看到梦想就在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