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向重点企业派驻监督员保障空气质量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11-08 08:07:09 责任编辑:孙明霞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刘剑英 通讯员冯涛)从邯郸市环保部门获悉,该市日前出台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预案》和应急强制措施,通过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同步优化调整、工业污染防治与面源污染控制并重,对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污染源采取停限产、停工等措施,综合施策保障空气质量。

    据悉,在燃煤控制上,该市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除涉及民生和其他特殊用途外,原则上停止使用;燃煤锅炉通过采取降低生产负荷、燃用低硫优质煤、加强污染治理实施运行管理等措施,减少30%以上的污染物排放;全市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定供暖日供暖,不得提前。

    在工业排放控制上,全市未完成治理设施改造和完成改造尚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停止排放污染物;对全市106家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玻璃等高空排放废气企业,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实施排放绩效管理、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安排集中检修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并确保达标排放。

    同时,针对移动源产生的大气污染,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和进京车辆的检查、疏导,禁止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对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的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一律停止营业。为减少扬尘污染,拆迁工程、土石方挖掘、渣土清运及市政道路工程等一律停止施工作业,其他施工场地污染工作作业时间减半,并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主城区168个重点施工工地及各县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机扫、洒水频次,提高路面清洁标准;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加强值守巡查,停止使用煤炭、灰渣、矿粉等散料堆场。

    据了解,APEC会议期间,邯郸市将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通报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对实施停产、限产的重点企业和停工工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派出现场监督人员,实行驻厂、驻点24小时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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