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5年高考25日起报名 六类人员不得报考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11-11 22:08:01 责任编辑:王春锐

    河北新闻网11月11日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周洁)本月25日起至12月15日,河北省将正式启动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按照规定,此次高考网上报名将分“三步走”,包括网上填报、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和数据整理三个阶段。其中11月25日至29日考生网上填报,12月1日至5日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外省在我省借读和我省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需回户口所在省报名。

    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须在指定报名点报名

    “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户籍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未在指定报名点报名的考生不具备国家专项生资格。”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考生户籍地招生考试机构牵头负责;学籍审查工作由户籍地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教育行政学籍管理部门审查;户籍审查工作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结合考生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必要时请公安部门配合进行。

    经资格审查符合贫困地区户籍和贫困地区高中三年学籍并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由报名点所在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进行集中公示,并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汇总、审核,合格名单及数据库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网站上进行集中公示。

    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具有两年以上学籍

    流入我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必须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且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的外省流入我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学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家长在经常居住地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由报名点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高校在校生等六类人员不得报名

    按照要求,以下六类人员不得参加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外省在我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户籍不在我省的学生(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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