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唐山职工基本医保实行“单基数”缴费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12-05 10:49:22 责任编辑:赵耀光

    河北新闻网唐山电(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闫漪)记者获悉,唐山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自明年起,唐山市将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设定最低缴费年限,201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调整缴费比例,2016年1月1日起将参保单位缴费比例由6.5%调整为7%,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不变。2016年1月1日起,将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上调0.5%,A档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缴费比例由8.5%调整为9%,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缴费比例由6.5%调整为7%;B档缴费比例由4.5%调整为5%。

    据唐山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政策调整的核心内容是“双基数”缴费改为“单基数”缴费。“单基数”是“年限制”缴费办法,即退休人员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不再缴费,退休人员照常享受医保待遇。相对而言,之前实行的“双基数”是“终身制”缴费办法,需要参保人终生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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