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 近年来,随着乡镇、街道会计服务中心的建立完善,较好地解决了农村财务胡支乱花、侵占挪用、跑冒流失等问题。“但是,作为农村社区集体所有的物化资产管理,由于监管缺失或乏力,致使集体资产贬值流失。”省政协委员温玉泉呼吁,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避免产生不和谐不安定因素。
温玉泉委员建议,将村级集体资产监管使用纳入农村廉政建设重要内容,以县为主,依托县、乡农经站,成立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组织,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建立台账,摸清集体资产家底,建立固定资产账册和档案资料,力求集体资产底清数明,便于监管。坚持实行集体资产出让承租必须公开透明,征求村居民代表和村民群众意见,确保集体资产的价值和收益最大化。
“场院、房屋、楼宇、店铺等不动产是可以溢价增值的特殊商品。”温玉泉委员提出,科学合理确定出让承租期限,防止因租赁期限过长,造成集体资产无形流失。农村社区应建立集体资产收益专账,至少每年要向村居民代表会报告资产收益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乡级农经站(或会计服务中心)把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使用纳入监管内容,创新监管办法,规范监管行为,强化监管效果,确保集体资产监管有力有效,取之于民,用之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