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宗县国税局对普通发票管理工作进行了有效尝试。他们以“固本强基,堵漏增收”活动为契机,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建议,通过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加强发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加强发票信息交换以及报销环节监督控制工作。该局对前期已经报结的发票,通过县集中支付中心,按月提供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发票联信息,由县局综合业务股签收并按照发票开具者所属税源管理部门,向税源管理部门分发核实任务,税收管理人员查验核实,将核实结果于10个工作日之内报综合业务股,汇总向财政局反馈。此举旨在对以前开具的违规发票进行处理,打击发票开具违规行为。同时,对本县内业户开具的发票,受票方在集中支付中心办理报销结算业务时,除持发票联以外,还应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两联开票信息一致,方可办理支付手续,对未附存根联复印件的,支付中心应登录河北国税发票查询系统核实开票信息;对来自省内其他县市的发票,支付中心须通过河北国税发票查询系统核实开票信息,确认发票联与存根联开票信息一致方可办理支付手续;对来自省外发票,支付中心认为有疑问需要辨别真伪时,可随时将发票信息传递国税部门,发函协查,待回函开票业务真实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通过监督机制运行以来,财政部门共向该局传递大额发票信息216条(份),经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共发现违规发票19份,以发票联金额为实际销售收入补交税款,并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开票业户进行处罚。目前,通过发票信息比对共补交税款5.38万元,加收滞纳金0.18万元,罚款1.9万元。从金额上看,虽然查补税款数额不大,但通过财政税务之间的协作,对规范今后普通发票开具将起到实质性作用。通过与财政部门沟通,该机制运行情况良好,近一个月,集中支付中心共办理支付业务39笔,在支付中心均留有已报结发票复印件或通过省局发票查询系统出具的查询结果。
通过发票开票金额的控制和科学的定额核定减少企业发票违规开具空间,比如,对发票限额控制,在满足企业经营基础上,根据企业经营特点,对单份发票开票金额合理限定,如偶遇大额经营业务,需大额开具发票,可以临时调整开票限额,让企业时刻在税务机关的监控之下,让企业不敢轻易违规。发票管理是税务机关的管理难点,仅靠税务部门单打独斗很难达到预期管理效果,只有各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共同管控才能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目前,广宗县综合治税办公室已下发文件,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发票取得进行规范,明确“各单位在支付中心办理报销支付业务时,必须取得正规、合法发票,发票联与存根联开具金额一致,否则支付中心不予办理支付手续”。此举将有利规范企业发票开具行为,提高发票管理水平。 (任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