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出台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红色预警后公交免费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1-06 21:51:07 责任编辑:赵耀光

    河北新闻网1月6日讯(记者张娜)日前,新的《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经石家庄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新出台的应急预案要求,在发出黄色预警时,实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要求建材行业(包括水泥、钙镁、陶瓷等)停产;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在建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等。而发出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要求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00-24:00非营运客车限行2个车牌尾号。在发出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要求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00-24:00非营运客车实行单双号通行,乘坐公交车免费。

    预警分四级 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Ⅳ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应急措施

    ●Ⅳ级应急响应措施: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频次

    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频次,并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

    ● Ⅲ级应急响应措施: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在建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

    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实行交通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内每天6:00-24:00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同时增加公交运行能力,所有能运行的公交车全部上路。

    在确保居民水电暖供应原则下,落实发电(包括供电)企业应急响应期间“一厂一策”限产限排方案,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消减15%以上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建材行业(包括水泥、钙镁、陶瓷等)停产。

    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在建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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