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出台最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紧急预警当天不限行

来源:燕赵晚报  2015-01-07 08:20:19  责任编辑:李莎

    日前,修订的《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与之前的应急预案相比,新出台的应急预案更加严格。在发出黄色预警,实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中就要求建材行业(包括水泥、钙镁、陶瓷等)停产;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在建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等。而发出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中要求: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00-24:00非营运客车限行2个车牌尾号,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在发出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中要求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00-24:00非营运客车实行单双号通行,乘坐公交车免费;经批准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可采取弹性工作制,企业可自主决定弹性工作制。

    □燕赵晚报记者冯月静

    预警分四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蓝色预警:出现或将出现200<AQI≤300且连续2日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重污染天气;或300<AQI<500且1日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重污染天气。

    黄色预警:出现或将出现200<AQI<500,且连续3日及以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且未达到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的重污染天气;或300<AQI<500且连续2日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重污染天气。

    橙色预警:出现或将出现300<AQI<500,且连续3日及以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重污染天气。

    红色预警:出现或将出现AQI达到500且1日及以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重污染天气。

    预警信息提前1至2天发布

    预警信息提前1至2天发布。若提前1天预测到重污染天气,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按照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若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出现重污染天气时,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发布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会商认为达到其他级别的预警条件,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不含降级为蓝色预警),按照预警发布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全市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可按高级别预警执行。

    预警多渠道发布

    各级预警由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石家庄市政务办公信息网发布预警通知,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新闻媒体可对预警公告进行宣传发布。市政府新闻办指导市通信公司、石家庄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采取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电子显示屏装置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空气质量预警信息。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