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表现四:继续收取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
早在2001年,国家财政部和国家计委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其中明确取消了暖气集资费。然而,新华区物价局执法人员在检查维明北大街一个新交付楼盘时却发现,该小区开发商仍然收取业主每平米40元的暖气集资。在办理交房过程中,又向业主收取每户3360元的的天然气集资。在泰华街某新建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的天然气集资竟然高达每户3800元。
“2009年6月20日以后,所有天然气集资均应纳入建设成本,不应再向购房者另行收取。这是省市相关部门早就明确了的。2009年以后仍在收取的,属于明知故犯或者揣着明白装糊涂,理应严惩!”刘志强表示。
违法表现五:空置房不按规定比例收费
按照《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连续3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办理相关手续后,空置期间按20%缴纳物业服务费和取暖期热损费。然而,新华区物价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仍有多家物业公司还在以种种理由拒绝执行该规定。
新华区物价局:对不听告诫、我行我素乱收费的物业公司,将依法从重处罚
针对检查情况,石家庄新华区物价局局长韩雨平分析说,根据最新出台的《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业委会成立之前的物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业委会成立之后的物业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目前石家庄大部分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分散的业主在与物业公司的谈判中,必然处于弱势地位。
“从国家发改委放开24种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最新精神看,物业服务完全市场化,已经是必然的事。在这种大形势下,广大业主要维护自身利益,必须树立两种意识:主动接受物业是花钱买服务的意识;主动接受维权只能成立业委会的意识。”韩雨平同时表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听告诫、我行我素乱收费的物业公司,新华区物价局将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