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月14日讯(张海健)今日下午,从东光县委宣传部了解到,1月5日12时许,东光县383国道37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共造成7人不同程度受伤,2人死亡。伤者中包括5名秦村镇政府工作人员,两名死者均为秦村镇政府工作人员。
据了解,事发时东光县秦村镇7名工作人员正乘坐一辆面包车下乡工作后返回。肇事司机刘某(男,32岁,衡水市阜城县人)驾驶重型货车沿383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行至事故地点时,因雨后路滑处理情况不当,造成车辆横滑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及秦村镇政府工作人员乘坐的面包车相撞,共造成9人不同程度受伤(包括7名镇政府工作人员和两名路人),其中两名镇政府工作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东光县公安局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迅速展开走访调查工作。肇事司机刘某迫于压力,于1月6日凌晨到东光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交警事故部门认定,大货车司机刘某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后刘某还交待,他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1月14日被北京大兴公安局上网追逃。2015年1月13日,东光县公安局已将刘某移交北京警方。
目前,事故中1名受伤人员已痊愈出院,另6名受伤人员正在接受医院治疗,病情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