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延续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 15日市区继续限行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1-15 08:41:57  责任编辑:李莎

    河北新闻网廊坊电(燕赵都市报实习记者刘洁晶)1月10日至14日,廊坊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出现了重污染天气。该市自10日12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据廊坊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消息,1月14日至15日,该市仍将出现重污染天气。经会商决定,廊坊市维持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至16日零时,自16日零时起解除预警并终止应急响应。提醒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建议市民乘坐公交出行。

    廊坊交警提示:根据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响应,1月15日,主城区环线南龙道、北凤道、东安路、西昌路(含)以内7时至20时,实行机动车限行。黄标车禁止上路行驶。1月15日限行尾号为5和0(尾号为字母的按0号管理)。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遵守限行规定。

    同时,记者从廊坊市气象台获悉,15日后半夜廊坊市将出现偏北风,风力逐渐加大,16日早晨风力达到四级左右,雾霾将逐渐消散。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