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马珉璐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解丽达)去年采暖期开始后,廊坊市对主城区的燃煤企业派驻了驻厂(场)监督员,24小时监督燃煤大户的污染情况。
这些监督员全部由市环保部门选派,每个企业派驻3名监督员,实行连续24小时不间断监管。监督员既要现场检查进驻单位煤堆或料场的苫盖情况,每天记录一次,还要严格记录每批进厂(场)煤炭的时间、数量、煤的硫分、灰分和热值。对锅炉耗煤量、药剂添加量、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和目视烟囱出烟等情况,每2小时记录一次。
监督员驻厂(场)期间,如果发现超标排污,则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如果监督员知情不报,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