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通知要求:3月底前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1-30 17:25:56 责任编辑:赵耀光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陈诚)记者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明确了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标准和方式,要求确保今年3月底前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临时救助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临时救助对象包括家庭对象、个人对象等三类

    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个人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县级政府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属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性公共救助事件的,以及疾病应急救助范围内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办法,规定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的类型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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