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还建议,进一步把权力清单制定好,并拓展覆盖到所有部门、每个领域,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按照法定界限用权,不超越法律的界线,不触碰法律的底线。全国政协委员、河北远洋运输集团董事局主席高彦明建议,政府继续简政放权,明确各部门的权力到底有哪些,严格限制政府部门的自由裁量权。
全国人大代表、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春梅说:“新修订的立法法明确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创设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规范,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她认为,这项规定给滥发“红头文件”上了“紧箍”。
强化廉政制度建设,加强监督问责力度
一些领导干部行使权力不规范,存在“关系大于公正、变通大于规范、人情面子压倒一切”的问题,伤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公正。
代表委员们认为,一方面应该把制度“笼子”设计打造出来,使权力运行有法规制度的依据,形成固定“路线”和法定“规矩”。另一方面,应该依法规范并公开权力运行程序,明确权力行使的主体、条件、方式、步骤和过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全国人大代表、保定市市长马誉峰表示,在扎紧制度的“笼子”方面,保定市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比如,在土地出让问题上,保定市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主管副市长任副主任的土地管理委员会。保定市每一宗土地的出让都要经过这个委员会集体决策,而不是由某个人说了算,有效防止了腐败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