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记者 李会嫔
3月16日,记者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5年河北省高等教育学生受资助政策出台,其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最高奖励80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受助学生约占在校学生的22%。
省内院校大学新生入学资助500元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生向高中毕业学校提出申请,河北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河北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约占在校学生的2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每年9月份,可向所在高校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各高校可参照本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分为2000、3000、4000元三档。受助学生约占在校学生的22%。
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可申请校源地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