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武强县周窝镇郭院村的“村民食堂”
衡水市武强县周窝镇郭院村的“村民食堂”
顺势而为全县推进
在武强县郑家场村,有一个“流动村民食堂”,婚礼仪式举办过后,婚宴就热火朝天地准备起来。事主的街坊四邻、亲朋好友帮着张罗,支桌子的、搬凳子的、拿馒头的、拎碗篮的……最忙的是在灶台旁忙活的大厨,他们一大早就来到事主家里,在事先支好的灶台旁炒菜做饭。事主老周说,现在村里有了这个流动“村民食堂”,谁家过事都可以用,厨具炊具免费,饭菜只拿成本价。
其实,郑家场村的“流动村民食堂”是“村民食堂”的另一种实现形式。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像郭院村、北堤南村在当地属于经济发展稍好的村镇,村里有能力建立起一个有固定场地、由专人管理的食堂。但是还有许多乡村经济条件差,没有能力建立村民食堂,所以就开发出了“流动大锅台”的形式,锅台、桌椅板凳、甚至做饭的厨师都是村里帮忙准备,主家只需要购买食材和烟酒糖茶即可。
郑家场村这样的情况,只是“村民食堂”众多实现形式中的一种。武强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段瑞锋介绍,全县在很短的时间内,在238个村建成了“村民食堂”,最重要的就是因地制宜,视村情区别对待,对于有条件的村,单独建立“村民食堂”;暂时不具备条件的村,通过租赁“流动大锅台”或与邻村集中整合,多村合建“村民食堂”。同时建立机制,各乡镇、村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做到有章可循。根据各村不同情况制定烟酒、饭菜标准,统一上限为每盒烟不超过7元,每瓶酒不超过25元,每桌饭菜不超过150元。再加上规范管理。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为基础,监督其规范管理。由干部引领,发挥村干部的带头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
段瑞锋说,我们在原有郭院村、东王庄村两个“村民食堂”示范点成型的基础上,顺势而为,在全县农村整体推进,但是不局限于一种形式,而是多点开花,各村结合自己的实际建设,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如今,武强共有固定“村民食堂”31个,集体流动或租赁“流动灶台”196个,流动饭店9个,覆盖了全县,每年节约花费数百万元,这与其灵活多变的形式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