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郑相来、宋健)3月18日,邢台宁晋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民警赶到浙江省温州市,将涉案580万元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目前,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4年11月5日,宁晋县公安局接到周某报警称,2014年7月3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以其所有产权的土地、房产、宁晋县龙达塑料编制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其名下车牌号为浙C8BN83的丰田汽车为抵押,向周某商谈借款580万元。2014年8月7日,周某将580万元打入王某指定账户,王某将该笔580万元借款转入其他账户并未偿还借款。此后王某不知去向。
接到报案后,宁晋县公安局经侦二中队立即立案侦查,并于2014年11月6日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上网追逃。2015年3月18日,当得知王某在浙江省温州市出现时,宁晋警方立即派民警迅速出击,在温州市平阳县警方的配合下,将王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