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机关事业单位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无偿献血活动,建立常态化的无偿献血组织机制,每年1至2月及7至8月采血淡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务人员献血活动月”活动,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记者从省血液中心获悉,为加强河北省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和血液安全,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建立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无偿献血长效机制。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内部宣传栏、局域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本单位干部职工了解献血政策和常识。要在机关公务员各类培训中加大无偿献血的宣传力度。司法部门要将献血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普法范围。教育部门要将献血科学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内容。科技部门要支持开展无偿献血科普知识活动。
《通知》还明确,卫生计生部门要监督血站依法开展采供血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对卫生计生部门执行采供血任务给予必要支持。城市管理部门要为流动和固定献血屋(点)场地设置提供支持和帮助。交通运输部门要为执行采供血任务的专用车辆提供交通便利并做好服务工作。(记者 王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