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2015年3月26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由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责任编辑:孙婷】
http://hebei.hebnews.cn/2015-03/30/content_4663113.htm
关于批准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的决定
2015-03-30 08: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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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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