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死缓无”案件由设区市刑侦支队审核把关后移送起诉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3-31 22:07:40 责任编辑:侯猛

    河北新闻网3月31日讯(记者张娜)今后,凡是可能判处“死缓无”(注:死刑,死缓,无期)的案件,一律由设区市刑侦支队审核把关后移送起诉,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刑事侦查工作会议上获悉的,河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董仚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河北刑侦部门和广大刑侦民警持续开展打黑除恶、侦破命案、打击“两抢一盗”、打击电信诈骗、追逃、“灭枪”、“打拐”等专项行动,全省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基本全部告破。2014年,全省共破获刑事案件14万余起,比5年前上升70%。

    董仚生在讲话中指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主业”的理念,倾力打造积极作为、勇于担当的“主动刑侦”,对爆炸、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大案要案,要快侦快破,坚决依法予以严惩,同时,对盗窃、扒窃、诈骗等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也要高度重视,依法打击。

    董仚生要求,牢固树立“办案质量是公安工作生命线”的理念,倾力打造严格公正、依法办案的“规范刑侦”。今后,凡是可能判处“死缓无”的案件,一律由设区市刑侦支队审核把关后移送起诉,一律由省公安厅刑侦局统一组织人员对不捕、不诉的案件重新进行审核,健全完善案件剖析制度,对于“不起诉、无罪判决”案件,要逐案解剖、点评、通报,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确保办案民警依照法定的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以责任落实促规范,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积极探索试行主办侦查员制度,真正落实主办侦查员对所办案件全程负责、终身负责,实现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责任与检察、审判责任有机统一、相互衔接的刑事司法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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