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马丽娟)3月24日,邢台县旅游局召开了全县景区安全工作会议,18家景区负责人和3家索道经理当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防火责任书》。
邢台县旅游局要求各景区要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制定特种设施的操作规程;特别对漂流、滑道等特种旅游项目要单独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章程。
邢台县有29处景点可供开发利用,目前已经开发的有12处景区,6家正在开发建设中。随着景区游客不断增加,邢台县旅游局要求各景区要加强景区安全管理和自查自纠能力,对于排查出的山体危石、滑坡、泥石流隐患要制定台账,立即采取摘除、加固等措施;对发现漂流、滑道、吊桥、栈道等安全隐患的特种设施要立即封停,在整改完成后方可使用。
邢台县旅游局将对全县营业的景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安全操作人员培训等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检查。对于工作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甚至未搞安全隐患排查的景区,邢台县旅游局将严肃问责,坚决杜绝景区“带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