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需要配合市人大完成立法调研项目(2件)
1、《石家庄市革命老区发展促进条例》(制定) 农工委
2、《正定古城保护条例》(制定) 人大起草
(三)拟新制定的市政府规章(1件)
《石家庄市职业教育促进管理办法》(制定) 教育局
(四)拟修订的市政府规章(4件)
1、《石家庄市公园管理办法》(修改) 园林局
2、《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修改) 建设局
3、《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储备办法》(修改) 国土局
4、《石家庄市医药行业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修改) 食药监局
(五)拟废止的政府规章(1件)
《石家庄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废止) 规划局
需要先行调研,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4件)
1、《石家庄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制定) 房管局
2、《石家庄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 食药监局
3、《石家庄市开锁业治安管理规定》(制定) 公安局
4、《石家庄市民办教育促进办法》(制定) 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