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邢台电(燕赵都市报记者张会武 通讯员安云亮)“民警同志,我从网上采购一批电子元件,结果被骗走6780元。”4月21日18时许,邢台市民肖女士拿着一份购物文字合同,急匆匆来到邢台桥西公安分局达活泉派出所,向值班民警叙述了被骗的不幸经历。
据了解,肖女士在邢台桥西一商厦开着一家商铺,销售一些电路元件和线路耗材,经常采购一些电子元件产品来补充货源。肖女士说,由于网购方便快捷,她一般都是采取网购的方式。“平时我都是谨慎操作,所以几年来网购一直没有出现过大的差错。没想到这次大意了,6780元算是交了学费。”
原来,就在4天前,肖女士的商铺缺货,她通过网络找到了一个在深圳的商家。经过沟通,对方和肖女士在网上签订了一份网购合同,约定预付三分之二的货款,等货到后再支付剩余的三分之一,最晚4天到货,并传真给肖女士一份合同。随后,肖女士如约通过网上转账给对方6780元预付款。
肖女士说,4月21日是到货的期限,可她迟迟不见快递来送货,再联系对方,发现对方的QQ和电话都已失联。“直到这时,我才预感到上当了。”肖女士说,她急忙通过官网查询对方信息,发现深圳根本没有这个商家注册,于是报警求助。
目前,邢台警方已经立案调查,提醒商家网上采购要慎重,要通过官网核实对方信息真伪,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