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记者杨佳薇
石家庄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开通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父母医疗服务绿色通道。日前,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石家庄市财政局印发《石家庄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将针对户籍在石家庄行政区域、已经纳入国家特别扶助制度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父母(指独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父母),实行“四减、三免、两补、一服务”的医疗服务优惠政策。
住院、检查、化验均有优惠
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父母在市、县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的医疗费用可减免住院床位费用15%、检查费用15%、化验费用10%、减免治疗费用10%。“四减”所需费用,分别由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应急保障专项资金”承担。
免收挂号费等3项费用
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实行“三免”优惠。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父母在市、县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的,免收普通挂号费和120院前服务费用,其中急、重病症和失能半失能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父母就医诊疗,采取个人先垫付后减免的方式提供120院前服务。
父母住院护工补贴保险
按照区别对待、分类适度的原则,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父母住院合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给予补助。已纳入低保范围的,在市、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经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管部门批准到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除按医保政策报销外,一年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在1万元(含)以内的按50%给予报销,1万元以上的(超出1万元部分)按80%给予报销。一个自然年度累计报销额度不超过2万元。其他经济特别困难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父母,经个人申请、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认,可参照低保家庭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按照《石家庄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父母住院护工补贴保险实施办法》落实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父母参加住院护工补贴保险制度,为其提供护工补贴。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投保工作,5月1日保险合同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