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 刘燕 实习生 吕冰心
日前,我省公布了2013—2014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皮影舞蹈《俏夕阳》著作权纠纷案榜上有名,该案曾被评为2014年度“推动河北法治进程的十大案例”之一。
《俏夕阳》著作权纠纷案历经多年,最终该舞蹈编剧范锦才胜诉。经判定,唐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及“俏夕阳”舞蹈队队员王某侵害了范锦才的著作权,判决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关损失。近日,笔者就《俏夕阳》著作权纠纷案采访了范锦才。
“为了这个舞蹈,我倾注了太多心血”
“当时传统皮影渐渐式微,为了让皮影重新得到人们的关注,我花费了十年时间创作《俏夕阳》。”范锦才表示,搞创作是非常辛苦的,创作出精品更是难上加难。当时,他把皮影戏改编成真人舞蹈,逐渐形成了皮影舞蹈《俏夕阳》。
2006年央视春晚,来自唐山的皮影舞蹈《俏夕阳》惊艳亮相,12位退休老人和24个孩子的精彩表演一炮而红,给全国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然而,春晚之后,唐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和“俏夕阳”舞蹈队队员王某开始组织舞蹈队到外地演出并获取收益。
“当我了解到这个情况时,心里非常难受,吃不下,睡不着。”范锦才坦言,《俏夕阳》一举成为春晚观众最喜爱的节目,这让他欣喜万分。可没过几天,自己组建的舞蹈队就被别人抢走了,所有的演出都由别人安排,自己甚至连问的权利都没有。“我感觉自己生的宝贝孩子被抢走了。”
“为了这个舞蹈,我倾注了太多心血,不管白天还是晚上,在上厕所、吃饭甚至骑车的时候,我都会琢磨舞蹈动作。”范锦才表示,这其中的创作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
“对于搞创作的人来说,著作权保护太重要了!”
范锦才表示,之前自己一点著作权保护意识都没有,直到有一次遇到省版权局的工作人员,才意识到自己的作品应该受到法律保护。2006年3月,范锦才到省版权局,对《俏夕阳》进行了著作权登记。
作为《俏夕阳》的编剧、著作权人,范锦才认为,唐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和王某擅自组织演员表演《俏夕阳》并获取商业利益,未经自己许可,也未向自己支付任何报酬,是对自己著作权的侵害。2007年,范锦才一纸诉状将唐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和王某告上了法庭。
从2007年至2014年,范锦才在维权道路上越走越坚定。范锦才坦言,《俏夕阳》成名前,他每年都会创作一两部作品,但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他没有了创作激情,生怕自己的作品再被别人抢走。
繁荣文艺创作离不开著作权保护。范锦才表示,长期以来,受传统观念影响,人们在强调“集体智慧”、“集体财富”的同时,往往忽视了个人在作品创造中所发挥的作用,从而导致了公众对个人权益的漠视。“尽管经历了漫漫维权路,但我的创作真正得到了承认与尊重,这是用多少金钱都没法儿比的。对于搞创作的人来说,著作权保护太重要了!希望更多人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的创作保驾护航。”范锦才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