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调查情况。(网络截图)
警方:偷孩子信息不实
提醒:散布谣言违法
昨日下午,记者在微博“十勾圈楷枪”的空间中发现,藁城公安网络发言人留言道:“经过我们公安机关核实,此条消息为不实信息,希望博主主动删除信息,消除影响。也希望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谣言、积极举报谣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此,藁城警方称,最近一年多来,藁城出现多次网传偷小孩消息,为此警方核实后发现大都不实。“5月5日我们还在各省会媒体上刊登了辟谣新闻。”民警说。当时本报记者董世杰曾采写了《散布网络谣言男子被依法处理》一稿,其中写道:“藁城区男子张某,在当地贴吧爆料‘藁城广场丢了孩子’,这一未经核实的信息在网上迅速散播。5月4日,藁城区公安局正式对外发布,‘藁城广场丢了孩子’纯属谣言,而在网上散布这一谣言的张某被警方传唤后,受到了处理。”
针对此类网络事件,石市社科院研究员、学者梁勇说,由于此事涉及孩子,因拐卖儿童的问题存在,所以大家关注度高。网络绝不是法律的“真空地带”,首先要加大对造谣者的打击力度,让他们付出极高成本,严惩恶意传谣者。其次,谣言止于智者,更须止于法治。在有些情况出现时,有关部门应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给人解惑又能避免恐慌。最后,要加强全社会的防范意识,有关部门也需进一步加强实名制监管。对网民来说,遇事多一点冷静,不轻信,不盲“传”,行动上学会自律、表达诉求依法依规,才能让网络谣言“刹车”。
□记者 南开宇